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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好汛期文物防灾减灾工作

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人气: 发布时间:2017-07-25
摘要:近期,我国部分地区发生较为严重的强降水并引发了洪涝、风雹、滑坡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,使部分文物遭受损失,严重威胁文物及人员安全。为确保汛期文物安全,国家文物局于日前印发《关于做好汛期文物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 《通知》要求

  近期,我国部分地区发生较为严重的强降水并引发了洪涝、风雹、滑坡、泥石流等自然灾害,使部分文物遭受损失,严重威胁文物及人员安全。为确保汛期文物安全,国家文物局于日前印发《关于做好汛期文物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、各文博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树立责任担当意识,持续保持高度警觉,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强化措施、落实责任,将汛期防灾减灾列为工作重点之一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文物安全。

  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应切实提高风险评估能力,及时开展灾情调查、险情排查和损失评估工作,准确报告受灾时间地点、灾害类型、受损程度、应对措施等。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根据文物级别,按程序及时统计、汇总并上报灾情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灾情情况应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通报国家文物局。确因重大灾情导致道路、通讯阻塞,灾情尚在统计过程中的,在确保相关人员安全的前提下,也应争取尽快完成灾情调查报备工作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各文物管理使用单位应切实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。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结合汛期文物抢救保护工作的开展,树立预防性保护理念,加强日常养护和预防性保护工作,完善文物周边基础设施,夯实防灾减灾工作基础。通过建立防灾减灾长效机制,改变被动防护状态,提高科学应对文物灾害的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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